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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摄影展征稿】“走低碳发展之路,建生态宜居之城”优秀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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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


    走低碳发展之路

    建生态宜居之城


    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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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的秋日,悄然而至

    夕阳西下,飒飒秋风

    牧笛声声,芦花飞扬

    湖水碧蓝,沙滩幽静

    瓜果飘香,明月高悬

    闻一朵花香,看一片草绿

    在这充满希望的季节里

    快拿起相机,

    将这美好的景象记录下来吧~



    Part

    1

    活动主题





    本次摄影展以“走低碳发展之路,建生态宜居之城”为主题,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然题材摄影作品,鼓励摄影爱好者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用镜头真实记录科技创新助力绿色发展、科学普及助力低碳理念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助力生态之城建设等美丽画卷,助力上海提升城市软实力,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在建设高水平生态宜居城市上实现更大作为,并举办线下优秀作品展和线上VR展览,让更多人感受到身边的人与自然和谐、城市绿色发展,让绿色低碳之风吹进千家万户,汇聚全民力量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而积极行动。

    120/s   f1.4

    ISO 100

    《戈壁之光》孙军



    Part

    2

    奖项设置





    本次主题摄影展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佳作奖以及入选奖。以上均由组委会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一等奖   1幅    

    获奖金5000元

    二等奖   2幅    

    获奖金3000元

    三等奖   3幅     

    获奖金2000元

    佳作奖   10幅    

    获奖金1000元

    入选奖   84幅    

    获奖金200元


    (以上均为税前金额,个调税由主办单位代扣)

    120/s   f1.4

    ISO 100

    《芬兰北极光》许捷



    Part

    3

    投稿方式





    投稿者须登陆“”官方网站(www.sinc.org.cn)下载并填写《“走低碳发展之路,建生态宜居之城”主题摄影展投稿作品登记表》《肖像权承诺书》(以下简称《登记表》与《承诺书》),以附件形式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版《登记表》《承诺书》(《承诺书》内承诺人签字需打印手写签字拍照)随投稿作品一同发送至邮箱:sinc@stcsm.sh.gov.cn,并写明邮件主题为“摄影展投稿”

    120/s   f1.4

    ISO 100

    《空中观景》张克巧



    Part

    4

    投稿要求





    1、参赛者的国籍、性别和年龄不限。

    2、参赛作品的内容不限国家和地区。作品强调纪录属性,需紧扣影赛主题(注:纪录属性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题材的作品)。只收彩色的单幅图像和彩色组照图像(一组照片4—8幅为1件统计单位。组照是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罗列),不收红外线拍摄、黑白和单色的作品。

    3、投稿作品须为相机或者具有记录并能生成影像的设备拍摄。允许影像记录设备具有多次曝光、宽幅接片和HDR功能拍摄并自动生成的图像参赛;不允许由多张单幅影像人为合成(叠层)的图像(宽幅和全景除外)、3D制作的图像、以及用APP软件拍摄形成与自然影像不符的图像参赛。

    4、本次投稿作品(图像)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以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透视度以及准确性的改动。

    5、投稿上传作品图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可将原始图像转换成JPEG格式投稿,压缩不小于6兆)。

    6、一次投稿以10幅为上限,一位作者投稿次数不限,一天只可投稿一次。

    7、参赛作品如被发现参赛作品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的,经查属实即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8、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主办方将取消投稿者的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作者,收回奖金。

    9、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原始影像指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影像记录设备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有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必须的原始数据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对于投稿作品违背纪录类型作品真实性问题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作相应的处理。

    10、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背我国社会公共道德观念的内容。

    11、凡不符上述条例之规定的作品,均被视为不能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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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O 100

    《上海早晨》左雪峰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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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分赛和决赛获奖和入选数量作适当调整。

    2、评委及主办单位员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3、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即主办方有权在与相关的报刊、杂志、CD、画册、视频和非商业性展览中使用入选和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官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公布。

    5、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不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

    6、凡选送作品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产生争议或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7、当有疑议时,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原始影像指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影像记录设备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有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必须的原始数据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8、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120/s   f1.4

    ISO 100

    《问候》孙孝明


    主办单位:

    组委会


    承办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上海科普教育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

    上海科普教育志愿服务总队

    人与环境影像传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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