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Logo)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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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是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共同主办的一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科普公益活动,以“记录自然、感受自然、揭秘自然、呵护自然”为永恒主题,迄今已成功举办两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市民百姓普遍好评。目前,“第三届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正在积极筹办中。
为持续打造并提升推广“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这一公益科普自主品牌活动,进一步传播“热爱自然、珍惜资源,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的理念,向公众传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品牌内涵,组委会决定即日起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Logo),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投稿。
现将征集要求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须主题明确。围绕“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Shanghai International Nature Conservation Festival)而设计,充分体现保护周国际性、自然保护特点与内涵。
2、能广泛应用。作品应能够统一应用于保护周内各项主题活动(名人讲坛、青少年主题活动、科普场馆主题活动、旅游主题活动、主题电影电视展映活动、主题科普摄影展、手机随手拍大赛、绿色出行主题活动等)。
3、突显视觉效果。设计需保证一定的视觉效果,要求图案清晰流畅、简明大方、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4、识别度高。设计作品强调原创性,具有独特性和创意性,易于识别和记忆,易于推广和传播,且不与现有标志(Logo)设计雷同。
5、延展性强。设计需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应易于制作、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具有灵活的开发价值,保证多种材质及移动终端展示应用效果。
二、征集对象
愿意为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贡献创意及概念,且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视觉设计师、设计团队/企业、专业院校师生及广大关心、关注此次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提交
1、投稿者须按要求提交设计作品和相应创意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夹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图片必须为RGB模式的JPG或PNG格式,分辨率必须大于780*420像素;文本以PPT、Word和PDF格式为准,并适用于A4纸打印。
2、随设计作品提交的附件应包含:效果图、创意说明、反白效果图、方格坐标制图,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准色;并任选以下3类适当进行延展和组合应用:名片、信封、信纸、手提袋、工作证、PPT模板等。
3、获奖作品须提交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4、投稿者须登陆“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官方网站(www.sinc.org.cn)下载并填写《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Logo)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应征作品的投稿者,可以附件形式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版《登记表》随应征作品一同发送至邮箱:sinc@shkepu.gov.cn,并写明邮件主题为“自然保护周标志投稿”;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应征作品的应征人,可将应征作品刻录成光盘,与填写完整的纸质版《登记表》一同递送至组委会办公室:上海市淮海中路1634号505室 钟老师 021-64332556-805。
注:不随附《登记表》的投稿作品一律视为无效投稿。
四、征集流程
1、作品征集
即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截止,由参选者向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
2、作品初选
2017年6月初,组委会将从所有应征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6件。
3、作品终选
2017年6月中下旬,组委会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一等奖优秀作品将成为“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Logo)最终中标作品。
中标设计作品投稿者需在后期按照组委会要求适当完善方案,并将作品延展为视觉识别应用系列(具体项目由组委会确定)。
五、奖励办法
1、最终将评选出三等奖作品3个,奖励人民币1000元整;二等奖作品2个,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一等奖即中标设计作品1个,奖励人民币30000元整。
2、上述奖励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设计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3、向获奖和中标作品投稿者颁发荣誉证书。
4、所有优秀作品获奖作者须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同时按要求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或组织机构执照复印件一份,方能领取奖励。
六、知识产权声明
1、投稿者应保证其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获奖投稿者须保证应征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征集、比赛或转让他方。否则,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给组委会造成损失的,参赛者应当赔偿。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所有获奖作品均为委托创作作品,其全部著作权归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组委会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中标设计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拥有对获奖作品的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投稿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获奖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否则均构成侵权。
3、征集结果公布后,除获奖作品外,所有未被采用的应征作品投稿者即可自行处理(原稿不退)。
4、投稿者提交作品之前应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凡主动提交作品参加此次征集的投稿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七、联系方式
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钟老师
邮箱:sinc@shkepu.gov.cn
电话:021-64332556-805
地址:淮海中路1634号505室
邮编:200031
附件: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标志(Logo)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登记表http://www.sinc.org.cn/attached/file/20170301/20170301152352_98944.docx